为减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强化政府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县民政局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集中照护服务,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入住。统筹发动镇、村以及养老机构进村入户,印制宣传彩页,主动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家属讲解入住养老机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同时采取“先观摩、先试住、后入住”的方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家属先到养老机构观摩体验机构环境和服务质量,消除老年人入住疑虑,增强老年人入住意愿。
开展摸底评估,确保精准保障。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且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台账,全面了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基本情况和照护情况。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丰富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精准施策,确保应救尽救。
加强机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监管机制,确保服务规范、安全、有效。县民政局结合日常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核查,着力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在机构养老的满意度及幸福感。截至目前,共有35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纳入集中照护服务,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日常照料护理面临的困难和需求,确保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有专人照料、生病有专人护理,安享晚年。